警示案例
2019年10月1日4时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一住宅楼发生火灾,着火面积约1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起火建筑为七层居民楼,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属村民自建的小产权房。经现场调查,起火部位为一楼楼梯间,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故障起火引发火灾。
警示案例
2019年5月5日6时许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村民自建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32人轻微伤,过火面积约28平方米。此次火灾伤亡者多是租客,5名遇难者都是漓江学院的学生,分别来自四个家庭。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刘某民房一楼北面大厅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消防知识宣传郑重提示:1、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楼梯间、走道、首层门厅、楼梯间首层出口附近充电以及飞线充电情形,请拨打96119或12345进行举报;消除致灾因素,确保自身安全。2、物业服务单位及社区要积极作为,消除违规充电现象,加强智能充电桩安装。3、电动自行车车主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自身思想站位,不能图一时之便、一己之私,置居民楼居民于危险之中。电动自行车、电瓶,夜晚不能是房间内充电。4、所有人要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救避险能力,如遇火灾,勿盲目向下逃生。5、防盗窗要留安全门。6、家中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配置防烟面罩等消防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