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因电动车引燃的伤亡火灾事故教训,解决电动车起火给城市带来的消防难题。2019年8月23日北京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街道、物业及相关部门提出要求。
严禁电动自行车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和室内充电停放。
明确落实职责分工,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要着重提高车主的安全防范意识,采用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告知居民群众“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和家庭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得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等要定时对小区进行巡视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存在;车主做到自知自查自改并及时举报违规充电、停车行为。
全面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街道乡镇重点针对电动车停放聚集的地方(如居民小区、村民自建出租房等)及时全面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的车辆,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调动安全员、楼门院长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不断开展检查、宣传提示、清理、处置等工作,以确保每个小区、楼院有人清管。
此外,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联合各方监管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不配合管理的单位及因违规行为导致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起责任进行依法处理。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
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要加强邻里守望、平安互助,对重点关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结对子”、“送温暖”活动,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
针对电动自行车确有实际需求的情况,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在居民小区、楼院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力争年底前各居民小区基本满足集中充电、停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