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快捷便利、操作简单
成为很多人解决“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首选
也成为了很多城市的“标配”交通工具。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辆,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达5000万辆。在沿海城市,外来人口较大,电动自行车使用率极高,超过60%以上,一个500万人口的城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就高达250万辆以上。
但是几乎家家都有的代步电动车,
在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交通安全法规不了解,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违规载人,影响了机动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行人的正常通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电动自行车几乎没有任何安全防护,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受伤的往往都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没有任何保险,部分驾乘者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往往无力承担,容易引发赔偿纠纷。
据统计,仅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
国家最近可是对电动自行车管得很严!
近三个月内还连发几个重要通知,不仅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要严管了,连你家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都有新要求。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公安部等公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2018年3月26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视频会,要求各地加大秩序整治力度,提出严查严管配送员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多次严重违法的,纳入失信记录。还要推动优化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电动车规范停放禁令: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小区应设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通告也明确指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3.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违规造成火灾,或要入刑
别小看一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要是一旦引发事故,受到的法律责任可不小 。
1、对检查发现 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 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 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小编还要多说几句!
电动车引发火灾有个共同教训: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自行车,且多发生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
而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在此,建议大家,电动车停放在集中停车充电区域,使用专业的保定上合电力智能充电桩为电动车充电。
保定上合电力科技一直以来都在关注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自主研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智能刷卡插座等产品,具有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充满自停等安全防护功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保护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
都好好地按照规定
购买、上牌、停放、充电…
扩散出去,让更多朋友了解、关注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